香港社会的医疗卫生服务,是香港社会福利的主要项目之一。香港政府为了配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改善对市民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增加医疗机构的同时,注意扩充设备,提高防病治病的水平,使医疗卫生事业走向普及和现代化。
医务卫生署在1977年开始实施医疗服务分区化。把全港分为5个区、并分设5所区域性中心医院作为该区医疗服务的总枢纽和联络中心,配以地区医院,普通诊所和专科诊所,组成综合的区域医疗服务网。香港市民只要持身份证,缴付低微的费用,便可获得政府医院和政府补助医院的医疗服务,一般收入低下的居民,及一些中等收入的市民大都在这两类福利性医院就诊。
在老年保障方面,公务员享有长俸(或年积金)、恩俸等。企业和社会公用事业机构的雇员享有强积金或年积金。
在老年人服务方面,全港有老年活动中心260多间,老年综合服务中心28间,老年家务助理队120多个。高龄人士还可享有高龄津贴。
香港政府从未制定限制生育政策,只要合法居留,孕妇在香港生育,小孩出生后立即获得香港永久身份,并享受香港的儿童福利。在生育保障方面,女性雇员主要享有分娩假期和分娩期工资。
香港的儿童服务均统一由社会福利署负责,服务内容和方式包括保护儿童服务、监护儿童服务、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寄养服务、领养服务、幼儿中心服务、暂托幼儿服务、幼儿中心缴费资助计划等。对残疾儿童设有“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和“特殊幼儿中心”。
1. 基础教育
9年免费教育,包括六年小学教育和三年基础中学教育,6至15岁的儿童可接受免费和普及的9年基础教育,官立和资助小学一年级的学额由教育署中央统筹分配,所有学生修完小六课程后,均可获分配。中学生修业期满可参加香港中学会考,然后升读两年制中六预科课程,继而参加香港高级程度考。香港中学会考考生可按既定的中六收生程序,申请中六资助学额。
2. 高等教育
香港院校颁授的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均获得世界各地高等教育院校广泛承认。通过院校委任海外著名大学及学院的学者担任校外主考人,以及教资会对教与学质素保证过程的监察,香港院校的学术水平得到保证。香港学术评审局则评审香港教育学院,以及并非接受教资会资助而且没有自行评审资格的一些院校所开办的课程和科目。
在失业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破产欠薪保障,部分雇员享有公积金或年积金,被解雇时可领取;政府公务员被辞退时,亦可领年积金。
在工伤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工伤死亡赔偿,伤残赔偿和职业病赔偿。
在收入保障方面,凡收入低于公共援助计划厘定标准的个人或家庭,可获得包括基本援助金,长期个案援助金,老人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等公共援助的现金补贴。
在福利方面,雇员主要享有带薪假期。公务员及一些社会公用事业机构人员还享有房屋津贴、子女受教育津贴等。